梧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面試資格審查通告
為做好2016年考試錄用選調生面試資格審查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的有關要求,面試入圍人選需提供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F(xiàn)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自治區(qū)公考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和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吳文林等42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考職位沒有人員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2016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請面試入圍考生按照簡章要求,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給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登記表(補充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內容,并親筆簽名)、個人有關情況鑒定表、成績單、學生證、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考生須提供)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此外,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入圍考生,均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以下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制作、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未入圍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根據自治區(qū)公考主管部門劃定合格分數(shù)線和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吳文林等42名考生為面試入圍人選(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組織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考職位沒有人員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的,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合格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2016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二)報送材料內容及方式請面試入圍考生按照簡章要求,通過傳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給面試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6年考試錄用選調生簡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登記表(補充個人簡歷、社會關系等內容,并親筆簽名)、個人有關情況鑒定表、成績單、學生證、服務基層項目證明(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考生須提供)以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此外,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入圍考生,均需提供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證明。以下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的,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②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自治區(qū)“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統(tǒng)一制作、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未入圍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我市公考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出現(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四、其他
本通告發(fā)布后,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和放棄面試資格(包括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
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
2016年5月17日
【分校聯(lián)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96674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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