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2015年11月招聘4名工作人員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屬隆林各族自治縣物價局二層機構,性質為事業(yè)單位企業(yè)管理。根據《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隆林各族自治縣涉稅財物價格認定房屋、住宅用地交易市場價格采集及錄入工作方案的通知》(隆政辦發(fā)[2015]120號)文件精神,為推進我縣縣城區(qū)房屋、住宅用地等交易基準價格采集和錄入計稅價格評估系統(tǒng)工作,特面向社會招聘4名工作人員,具體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名額:房屋、住宅用地等市場交易價格采集、錄入及價格鑒證員4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yè)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價格認定工作,具有吃苦耐勞、團結協(xié)作的精神。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3、道德敗壞或有其它不良行為的;
4、違反國家有關計生政策的;
5、患有傳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員。
(三)招聘崗位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男、女,民族不限,身體健康,30周歲以下,經濟類、建筑類全日制大專及大專以上學歷,熟悉計算機操作,持有經濟類、建筑類初級職稱以上或兩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三、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聘用單位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內部管理規(guī)定加強對聘用人員的管理。
1.聘用人員列入聘用單位在職人員進行工作、紀律等方面的管理。
2.聘用人員月工資為1650元整(不含單位應繳納的社保部份),差旅補助標準按在職在編干部補助標準核算。
3.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制度,由聘用單位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并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為一年一簽(含試用期3個月),聘用合同(含試用期3個月)期滿后,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業(yè)務能力強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后,可續(xù)簽訂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簽訂聘用合同后,由聘用單位按國家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單位負擔部分由縣財政核撥,個人負擔部分由本人繳到單位財務室后,統(tǒng)一上繳社會保險部門辦理。
四、招聘的基本原則及程序
按照“合法、公開、平等、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臉藴?,通過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擇優(yōu)確定聘用人員。招聘程序包括報名、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不進行筆試。
五、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辦公室
(聯(lián)系人:羅翰妍;聯(lián)系電話:8202212)。
(二)報名手續(xù)
1、提交材料
應聘人員憑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計生證明、無犯罪記錄(派出所出具)、個人簡歷等相關材料報名;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和一式二份復印件,以及2張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和全身免冠正面照片1張。
2、應聘人員須填寫《隆林各族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報考人員所填寫的信息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組織人員對報名者資格進行初審,資格審查時間為:2015年12月4日起。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弄虛作假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聘用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六、面試
(一)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合格后才能進入面試。
(二)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統(tǒng)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專業(yè)知識及相關知識。主要測試面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
(三)面試時間:2015年12月10日。
(四)面試地點: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
(五)應聘人員須按攜帶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參加面試,經工作人員驗證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場所
七、體檢與考核
依據面試成績高低,按招聘人數(shù)1:1比例進入體檢與考核。體檢:統(tǒng)一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常規(guī)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己耍簩w檢合格者進行考核,復審考生的報考條件,同時要從思想、工作、學習、生活等多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側重了解考核對象近兩年來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方面的表現(xiàn)。經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面試、體檢、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實行公示制度(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協(xié)議(含3個月的試用期)。
附:隆林各族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招聘人員登記表
隆林各族自治縣價格認證中心
2015年11月24日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408623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18877702928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