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考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fā)〔2013〕3號)以及《南寧市直屬機關遴選公考實施細則(試行)》(南公局發(fā)〔2013〕15號)等文件精神,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遴選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科員:2名
南寧市城市環(huán)境項目利用世界銀行貸款辦公室(南寧市金融行業(yè)服務管理辦公室)科員:1名(參照公考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遴選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
南寧市屬縣(區(qū))機關、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含垂直管理機構設置縣、區(qū)的單位)公考以及參照公考法管理的單位中符合轉任條件的工作人員,并已進行公考(參公)登記且在職在編在崗。
(二)資格條件
1.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金融學、經濟學、會計學、中文、文秘等相關專業(yè)為主(具體條件詳見職位表);
3.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3年(含試用期)以上公考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年限按自治區(qū)人社廳《關于明確我區(qū)公考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和服務基層項目起始時間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4〕8號)規(guī)定計算。
4.2012年以來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適宜參加公考選調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方式
(一)報名和資格確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方式,每人僅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填寫登記表,并在規(guī)定時間前將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的復印件用特快專遞郵寄、傳真或直接送到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綜合科正式報名。進入面試前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14日-23日(截止至23日17:30)
地 點: 南寧市東葛路129號1408室
聯(lián) 系 人: 鄧娟
電話(傳真): 2189186
郵 箱: sjrgzbgs@163.com
2.資格確認
2014年11月24-28日,由市金融辦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確認。
(四)考試、組織考察、體檢與公示
1. 考試
筆試、面試的試題命制和考務等工作由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組織。筆試、面試的分值各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權重5:5計分。
(1)筆試。按照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shù)與遴選職位名額不低于4:1的比例組織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面試。按照面試人選與遴選職位名額3:1的比例,從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公告前,對擬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包括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資格復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面試公告在面試前5個工作日通過公考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網(wǎng)站向社會發(fā)布。
2.組織考察
根據(jù)排序按照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派出考察工作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組不得少于2人,采取個別談話、發(fā)民主測評表方式進行。
3.體檢
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考察、體檢人選。
4.公示
綜合筆試、面試、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市金融辦黨組集體討論決定選用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五)依照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附件:1.2014年市金融辦公開遴選公考計劃表.doc
2.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2014年公開遴選公考報名表.doc
南寧市金融工作辦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