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從那坡常住戶籍人口中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職數(shù)
4個崗位7名(具體詳見附件1)。
三、待遇、身份及職位
(一)待遇:聘用人員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那坡縣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工作人員及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那政發(fā)〔2021〕1號)的一類崗位執(zhí)行(標注特殊崗位除外),月工資2000元,政府代繳五險,個人部分從工資扣除;
(二)身份:政府購買服務臨時工作人員;
(三)職位及工作內容:社區(qū)專職網(wǎng)格員。主要開展采集基礎信息、排查安全隱患、收集信息線索、開展群防群治、排查防范化解矛盾糾紛、宣傳政策法律法規(guī)等基層服務工作及協(xié)助社區(qū)“兩委”開展各類工作。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路線;
2.具有那坡縣戶籍的人員,且須長期居住在那坡,善于開展群眾工作;
3.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奉獻精神,能熱心為社會服務的人員;
4.具有高中(含中專、高職高專)及以上文化學歷,不限專業(yè),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熟練電腦辦公軟件和智能手機APP操作,具備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
5.年齡在18至45周歲(1979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間出生);
6.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能夠適應基層工作,服從安排和管理,無犯罪和不良行為記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參與過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
3.因嚴重違反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4.在校期間受到過處分的;
5.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本工作崗位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6.面部、頸部、手臂有紋身的;
7.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網(wǎng)格員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縣委政法委組織實施,招聘程序具體包括發(fā)布公告、報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報名時間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節(jié)假日、周末除外)。
2.報名方式及地點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請將報名登記表(附件2)、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在一頁)、最高學歷等證件原件〔原件當場核驗后返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需提供學歷信息證明(登錄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與復印件各一份,及近期白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交到縣行政廣場人大辦公樓二樓縣網(wǎng)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辦公室。同步將報名登記表編輯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最高學歷等證件復印件制成電子壓縮包并命名為“應聘報名資料+姓名+應聘崗位”發(fā)送至80776523@qq.com郵箱。
3.資格審查:報名時,對報考人員年齡、學歷等條件進行初審。資格審查材料包括報名時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現(xiàn)實思想政治表現(xiàn)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二)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進入面試程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崗位匹配性)、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tài)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每位面試評委根據(jù)應聘者的面試情況,在《面試評分表》上逐人逐項評分,并計算總得分。對各位面試評委所給分數(shù),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綜合平均數(shù)作為應聘者的最后得分。如分數(shù)一致,則人際關系溝通協(xié)調能力單項分數(shù)高者優(yōu)先;如人際關系溝通協(xié)調能力單項分數(shù)再相同,則取應變能力單項分數(shù)優(yōu)先;如應變能力單項分數(shù)再相同,則取求職動機與競爭職位匹配性單項分數(shù)優(yōu)先;如以上分數(shù)均一致,則按以下順序予以優(yōu)先①中國共產(chǎn)黨員(含預備黨員)②學歷高低③復轉軍人④競聘崗位所在社區(qū)戶籍人員。
(三)體檢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人員參加體檢。進入體檢人員,在指定時間自行前往指定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項目的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考察
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考察,重點對其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復查報考資格??疾熘邪l(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考核人選。
(五)公示
由縣委政法委招聘專職網(wǎng)格員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根據(jù)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那坡縣人民政府網(wǎng)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縣委政法委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再派遣至社區(qū)從事網(wǎng)格工作,聘期為1年(包含試用期1個月),聘用合同為一年一簽,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年終考核合格的由縣委政法委繼續(xù)聘用,不合格的給予解聘;
2.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因違紀違法或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解聘;
3.有《那坡縣行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臨時聘用工作人員及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那政發(fā)〔2021〕1號)中相關規(guī)定情形的,雙方根據(jù)實際解除合同;
4.個人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個月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經(jīng)聘用雙方協(xié)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報名咨詢電話:縣網(wǎng)格化服務管理中心 0776—6827366(辦公室),聯(lián)系人:梁 詠。
文件下載:
4.附件2:中共那坡縣委政法委2024年度招聘專職網(wǎng)格員(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那坡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4年11月14日
原文標題:中共那坡縣委政法委2024年招聘專職網(wǎng)格員 (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192982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