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書記員77名,具體崗位如下:
(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28名;
(二)南寧市青秀區(qū)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18名;
(三)南寧市江南區(qū)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2名;
(四)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2名;
(五)南寧市武鳴區(qū)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6名;
(六)橫州市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14名;
(七)馬山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2名;
(八)賓陽縣人民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崗位5名。
二、招聘資格條件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2.具備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學歷,專業(yè)要求:法學類、中國漢語言文學及文秘類、新聞傳播學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會計學類、速錄等專業(yè)。
3.年齡為18-40周歲(在1981年9月30日-2003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4.熟悉計算機操作,熟練掌握速記、辦公軟件運用等崗位必需的業(yè)務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或具有從事法律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法院、檢察院辭退的;
3.現役軍人、全日制在校學生;
4.人民法院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6.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響的;
7.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
三、薪酬待遇
市中院聘用制書記員薪酬待遇由南寧市財政支付,按中共南寧市委編辦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財政局南寧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調整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利用財政資金聘用外聘人員薪酬標準計發(fā)基數和計發(fā)比例的通知》(南人社發(fā)〔2020〕42號)文件標準執(zhí)行,各基層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工資待遇根據當地相關文件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組織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速錄技能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8日止。
2.報名方式:全部采取網上報名形式進行報名,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見附件),將文件壓縮打包并備注文件名(報考XX法院+名字)后發(fā)送至南寧市中院政治部人事處郵箱,郵箱號為:nnszyzzbrsc@163.com。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和公共基礎知識,不指定參考用書;滿分100分,60分合格;筆試成績合格的才能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占總分的30%。
筆試時間:2021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
筆試地點:南寧市青秀區(qū)竹溪路88號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樓,考試報到地點: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樓一樓大堂,考試報到時間:2021年9月25日上午8:00前(需帶上身份證原件和報名登記表,出示健康綠碼,戴口罩)
(三)資格審查
招聘法院負責對筆試成績合格的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根據筆試成績及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排名并列的,一并進入。達不到比例要求的職位,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審查。考生在接到資格審查通知后,應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戶籍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1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速錄技能測試
速錄技能測試由市中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評分),在市中院設置考場,具體設置工作由市中院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速錄技能測試,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均為10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速錄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鐘以上,準確率60%以上為合格。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的,才能進入面試。技能測試成績占總分的40%。具體速錄技能測試事項另行通知。
(五)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法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成績占總分的30%。
(六)組織體檢。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考局《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承擔。用人單位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七)考察。報考者體檢合格后,由招聘法院進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現,并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
(八)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據筆試、速錄技能測試、面試、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廣西法院內外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如公示中有信訪舉報,由招聘法院核查。經核查發(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現缺額時,均可在已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遞補。
(九)審批。公示無異議后,各招聘法院將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中院審批。
(十)辦理聘用手續(xù)
通過審批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辦公地址:南寧市青秀區(qū)竹溪路88號(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602、605辦公室)
聯系電話:0771-5679235、0771-5679021 5679014
附件1:2021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docx
附件2: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2021年9月8日
原文標題: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gxrc.com/Article/info/08b789c8-3ed0-4727-9575-40a25dae8e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