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遴選職位計劃表》明確的面試人選比例,確定馬依妮等73名同志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比例內(nèi)末位報考人員出現(xiàn)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shù)面試。
二、報送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方式
(一)報送時間
2021年5月8日前各遴選機關必須完成面試資格審查。
(二)報送材料方式
1.考生須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審核:
(1)畢業(yè)證;
(2)學位證;
(3)有效居民身份證;
(4)《報名登記表》;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出具的單位《報名推薦表》(加蓋公章);
(6)《公考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不能提供《公考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原件的考生,須提供經(jīng)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蓋章確認“與原件相符”的《公考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7)公考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或由用人單位和縣(市、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證明;
(8)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
(9)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2.請入圍面試的考生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由各遴選機關確定)進行驗證。未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面試公告發(fā)布前,各遴選機關須對面試人選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未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或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出現(xiàn)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并進行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公告發(fā)布后,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該職位不再遞補面試人員,按照實有人數(shù)面試。
三、報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由遴選機關報市公考主管部門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報考人員出現(xiàn)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公考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逾期不報送資格審查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附件:附件1:桂林市2021年度公考公開遴選入圍面試人員名單.xls
桂林市公考局
2021年4月28日
原文標題:桂林市2021年度公考公開遴選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
文章來源:http://www.guilindj.gov.cn/WebSite/contents/206/38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