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學前教育保育員58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45歲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或保育員證。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被相關部門立案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其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9年8月27日至29日,在縣政府網(wǎng)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7日至29日。
2.報名地點:天等縣教育局(四樓)幼教中心。
3.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應聘者需提供的材料:《2019年天等縣幼兒園臨聘人員(保育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1份,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或保育員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接受報名工作的人員對報名應聘者提交的證件原件進行現(xiàn)場審驗,對通過資格審驗的,收取其相關證件復印件,并在《2019年天等縣幼兒園臨聘人員(保育員)招聘報名表》上填寫“同意報考”意見;對不通過資格審驗的,立即將相關證件原件及材料退還應聘者,并向應聘者說明資格審驗不通過的原因。
(三)面試
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方案另定。
(四)體檢
由縣教育局組織面試合格人員開展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五)公示
將面試及體檢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教育局大院內公示,公示期為3天。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用人幼兒園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時間為從簽訂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聘用合同一式四份,縣教育局、聘用學校、受聘人員各執(zhí)一份,一份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
(一)工資待遇。所有臨聘人員(保育員)的工資待遇參照《天等縣2019年機關事業(yè)單位臨聘人員工作崗位分類和工資待遇調整方案》中第三類專業(yè)技術人員標準(每人每月2200元)計發(fā),由縣財政根據(jù)各幼兒園的實際在崗臨聘人員(保育員)人數(shù)按月足額核發(fā)。
(二)社會保障。所有臨聘人員(保育員)的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負擔,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各用人幼兒園每月從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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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天等縣幼兒園招聘臨聘人員(保育員)計劃表
天等縣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
原文標題:2019年天等縣幼兒園臨聘人員(保育員)招聘簡章
原文鏈接:http://www.tiandeng.gov.cn/index.php/Home/Index/detailed/id/3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