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書記員履行在編書記員相同的崗位職責,即在法官、法官助理指導下,按有關規(guī)定履行人民法院書記員的各項職責以及院領導、部門領導、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平競爭及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進行。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2.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法學(法律)、中文專業(yè)者(或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C證以上的)優(yōu)先;
3.年齡在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字寫作功底和計算機運用能力;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的; 5.其他不宜招聘的。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網絡、現(xiàn)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16日。
(三)要求:參加應聘人員需在2018年7月16日前,將以下資料以面呈方式或電子郵件送交陽朔縣人民法院政工科。電子郵件請發(fā)以下郵箱:yangsfy@163.com。
1.報名表一份(報名表可在桂林人才網上下載使用或現(xiàn)場報名填寫);2.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學歷(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四張; 5.現(xiàn)場報名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一并帶來核對,網絡報名的,在報名后擇工作日或筆試當日提交原件審核。所提供的資料及填報的信息務必真實,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五、資格審查和考試
1. 2018年7月19日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技能測試、面試人選; 2. 組織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選進行技能測試和面試,技能測試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技能測試和面試成績按比例折算)從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后,因身體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體檢人員缺額時,按總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
七、用工方式
根據政審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人選,組織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2年,工作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合同期滿后可繼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八、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制書記員工資成本為2900元∕月。
繳納五險(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享受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休假。差旅費用實報實銷。
聯(lián)系電話: 0773-8811447
聯(lián)系人:黎女士 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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