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復審資格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復劃定的2017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各招聘崗位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兩科考試總成績不低于87分。
根據(jù)上述合格分數(shù)線,以各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各招聘崗位招考比例,確定陳芳妹等214人為2017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見附件)。
寧明縣板棍鄉(xiāng)幼兒園教師崗位(崗位代碼4514220013),原計劃招聘人數(shù)1人,實考人數(shù)2人,其中1人筆試成績?yōu)?3分,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不列入面試復審資格人選,該崗位調(diào)整為1:1開考。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點:寧明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在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qū)W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注: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fā)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等)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4月5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必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ㄒ唬┛忌仨氃谝?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未按時到點進行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quán)處理。
?。ǘ┛忌蝽毺峁┑淖C件(如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quán)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ㄈ┏霈F(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需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
寧明縣教育局 寧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