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面試分數(shù)線及面試人員名單(按準考證號排序)
職位名稱 及代碼 |
面試 分數(shù)線 |
姓名 | 準考證號 |
網(wǎng)絡社會工作局 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1001) |
123.1 | 周 蕾 | 939111011123 |
袁明明 | 939111543223 | ||
付光磊 | 939111641408 | ||
劉開標 | 939111664320 | ||
梁 運 | 939132012822 | ||
謝曉露 | 939132181312 | ||
曾麗麗 | 939135040502 | ||
鄭文皓 | 939137360414 | ||
羅 璇 | 939142232209 | ||
李俊杰 | 939144040820 | ||
機關黨委 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2001) |
128.0 | 豆海星 | 939113031817 |
賀 蕊 | 939121010610 | ||
宋曉婷 | 939137010708 | ||
司芮良 | 939137561230 | ||
路 濤 | 939139024714 | ||
網(wǎng)絡數(shù)據(jù)與技術局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3001) |
124.0 | 孫雁偉 | 939111010915 |
石慶琳 | 939111130225 | ||
路志學 | 939111331409 | ||
王莉莉 | 939111851426 | ||
陳 曦 | 939111963902 | ||
規(guī)劃財務局 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4001) |
122.2 | 張夢瑤 | 939112111122 |
周 晗 | 939121011616 | ||
袁博靈 | 939123026218 | ||
黃俊莉 | 939131211102 | ||
李 焱 | 939132047405 | ||
網(wǎng)絡新聞信息傳播局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5001) |
120.1 | 劉 芳 | 939111091226 |
沈棲桐 | 939111545730 | ||
梁千里 | 939111600302 | ||
靳曉萌 | 939111663911 | ||
楊子強 | 939111665725 | ||
戴貝鈺 | 939111751022 | ||
劉雋一 | 939111751502 | ||
馮牧野 | 939112060517 | ||
趙 俊 | 939112161210 | ||
徐蓓清 | 939131243101 | ||
葛晨捷 | 939131243419 | ||
宣 杰 | 939132041020 | ||
安路蒙 | 939132054821 | ||
周鳳竹 | 939139011022 | ||
高 昕 | 939139011224 | ||
信息化發(fā)展局 業(yè)務處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 (0101006001) |
116.7 | 文 才 | 939111461728 |
李東岳 | 939111592017 | ||
金 力 | 939111592230 | ||
章卓思 | 939111620830 | ||
卿 崯 | 939111630315 | ||
熊希賢 | 939111651813 | ||
金璐頔 | 939111663411 | ||
陳正陽 | 939112150908 | ||
奚 婉 | 939133136429 | ||
劉 智 | 939142262113 |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24時前發(fā)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wxbgbj@cac.gov.cn。
2.標題統(tǒng)一為“×××確認參加中央網(wǎng)信辦××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济嬖嚨穆暶鳌罚ㄔ斠姼郊?),經(jīng)本人簽名,于1月20日24時前傳真至010-55635967或發(fā)送掃描件至wxbgbj@cac.gov.cn。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1月20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特殊情況暫不能提供的,經(jīng)我單位同意,可以在體檢考察階段提供;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復印件均須用A4紙,并裝在一個大信封內(nèi),注明姓名及報考部門。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試時間
面試擬于2月下旬舉行,具體事項另行公告,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人社部招考網(wǎng)站。
聯(lián)系電話:010-55635968。
附件:
1.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2.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3. 待業(yè)證明(樣式)
中央網(wǎng)絡安全和信息化
領導小組辦公室干部局
2017年1月11日
領導小組辦公室干部局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