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蒼梧縣2016年直接面試招聘
基層衛(wèi)生工作人員資格條件的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 155號)、《關于加快建立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用人新機制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13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qū)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fā)[2015]37號)和《蒼梧縣2016年直接面試招聘基層衛(wèi)生工作人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研究,同意蒼梧縣長發(fā)中心衛(wèi)生院會計崗位調整部分資格條件。調整后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下表:
招聘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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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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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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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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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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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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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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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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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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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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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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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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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對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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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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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梧縣長發(fā)中心衛(wèi)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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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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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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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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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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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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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會計初級職稱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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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歲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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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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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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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蒼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